TERMS OF SERVICE

服務約定條款

歡迎您使用 小巴哥的店(以下簡稱「本店」)。本店專門販售玩具盲盒,本服務條款旨在規範本店與會員(以下簡稱「您」)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。當您註冊成為會員、使用本網站服務或進行下單購買時,即視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之所有內容。

第一條認知與接受條款

  • 條款效力:本條款構成您與本店之間的完整契約。若您不同意本條款的任一內容,或者您所屬的國家/地區排除本條款內容之全部或一部時,請您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。
  • 修訂權利:本店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條款內容,修改後的條款將公佈於網站上,不另行個別通知。建議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。
  • 法定代理人:若您未滿二十歲,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(家長或監護人)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,方得使用本服務。

第二條商品性質與盲盒說明

1. 販售範圍

本店僅販售玩具盲盒及其相關商品,不提供代購或其他類型之商品與服務。商品款式、系列及規格,悉以商品頁面及原廠包裝標示為準。

2. 盲盒的隨機性

盲盒商品之特性,在於購買時無法得知盒內實際款式。您瞭解並同意:

  • 盒內款式(含隱藏款、特別款)由原廠隨機裝箱,本店無法保證、預測或指定您將取得的款式。
  • 本店不接受「指定款式」、「搖盒挑選」、「透視挑盒」或「確認款式後再出貨」等要求。
  • 隱藏款、特別款之出現機率以原廠公佈為準;若原廠未公開,本店亦無法提供。
  • 商品頁面所示圖片僅供參考,實際商品之顏色、細節可能因拍攝、印刷及量產差異而略有不同。

3. 價格與費用

您所支付的金額包含:商品售價、運費(依所選配送方式計算)及其他標示於結帳頁面之費用。實際應付金額,以您送出訂單時結帳頁面所顯示者為準。

第三條會員義務與交易規範

  • 帳號保管:您應妥善保管您的帳號及密碼,並對該帳號下之一切行為負完全責任。請勿將帳號轉讓或出借予第三人使用。
  • 資料正確性:您承諾提供正確、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(包含真實姓名、聯絡電話、收件地址)。若因資料錯誤導致物流無法配送或退回,相關損失與衍生費用由您自行承擔。
  • 訂單成立:商品數量有限,若因庫存異動、系統錯誤或價格標示明顯有誤,致訂單無法出貨時,本店得取消該筆訂單並全額退還已付款項。
  • 合理購買:為維持公平購買,本店得視情況限制單一會員之購買數量。

第四條商品配送、開箱錄影與退換貨

  • 開箱錄影(重要):為保障雙方權益,建議您於收貨拆箱時「一鏡到底」全程錄影(包含未拆封包裹外觀、開箱過程及商品檢查)。若主張商品有瑕疵、缺件或內容物與訂購不符,請提供此影片作為佐證;若無法提供,本店得視情況要求補充說明或其他證明。
  • 瑕疵與錯誤處理:商品如有製造瑕疵、運送毀損、缺件或寄錯,請於收到商品後七日內聯絡本店並提供照片及影片,經確認後,本店將為您換貨或退款。
  • 不因款式不喜歡而退換:盲盒之款式屬隨機結果,不因「抽到不喜歡的款式」、「重複款」或「未抽中隱藏款」而退換貨。
  • 未拆封商品: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,若商品包裝完整、未經拆封或使用,且保持全新狀態,您得於收到商品後七日內申請退貨,來回運費之負擔依法令及個案情形辦理。
  • 已拆封商品:盲盒一經拆封,內容物即已確定,其價值可能因而減損,本店得依法令規定酌收合理費用,或於法令允許之範圍內不接受退貨。
  • 物流風險移轉:商品自本店寄出或交付物流業者後,運送過程中之毀損、滅失風險(如包裹遺失、外盒壓損)由物流業者與買家承擔,本店將協助提供單據供您向物流業者求償。
  • 不可抗力:如因天災、戰爭、疫情、物流停駛或原廠出貨延遲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配送延遲,本店不負違約或賠償責任。
外盒說明:盲盒外盒為紙製包裝,於生產、倉儲及運送過程中,可能出現輕微壓痕、折角或磨損。此類情形不影響內容物,不屬於瑕疵,恕不接受退換。如您是為了收藏外盒,請於下單前聯絡本店確認。

第五條商品使用安全與智慧財產權

  • 適用年齡與安全:玩具盲盒內可能含有小零件,請依商品包裝標示之適用年齡使用,並請家長妥善保管,避免幼童誤吞或誤食。
  • 商品適用性:本店僅負責商品之銷售與出貨,商品之品質、保固及售後服務,悉依原廠規定為主。
  • 智慧財產權:本網站使用之所有軟體、程式及內容(包括但不限於文字、圖片、檔案、資訊資料、網站架構等),均由本店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。商品所涉及之角色、品牌及圖像,其權利歸屬各原權利人所有。未經授權,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、修改、重製或公開播送。
  • 轉售聲明:您購買之商品僅供個人收藏或自用,若您將商品轉售,相關責任由您自行負擔,與本店無涉。

第六條服務中止與違約處理

若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本店得不經通知,逕行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及交易權限,並拒絕提供服務:

  • 提供不實登錄資料或冒用他人名義。
  • 惡意棄單、無故拒收包裹或頻繁無理退貨。
  • 以不實之開箱影片、照片或說明,惡意申請退換貨或退款。
  • 騷擾客服、使用謾罵或威脅性言語。
  • 違反本服務條款或中華民國法令之行為。

第七條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
  • 本約定條款之解釋與適用,悉依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
  • 因本條款或使用本服務所生之爭議,雙方同意以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